1)战略规划与制度建设。制定学校国内合作与社会服务相关发展规划及管理制度,并组织实施;建立健全合作项目管理机制,负责合作项目的跟踪、督查、评估和考核;统筹全校范围内国内合作事项,协调与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对外合作。

2)合作拓展与资源协调。拓展与国家部委的联络与协作,积极为学校发展争取政策、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;加强与国内其他省部共建高校的沟通协调,搭建校际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合作平台。

3)省部共建与项目管理。建立学校省部共建项目管理长效机制,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的论证储备、规划申报、建设实施、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;归口管理北京高等研究院、上海高等研究院、赣州研究院、深圳研究院的建设与发展事务。

4)校企协同与社会服务。拓展并深化与企业的合作关系,共建校企合作平台与基地;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规划、立项、管理及服务保障;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,共建实习实践、人才培养与创新创业基地;组织开展校企资源对接、技术服务和横向合作;负责学校非学历教育的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。